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根据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编号:SITRI-2018-WRBS-02、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编号,临NV2018-001,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拟向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收购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排他许可使用权。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最终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因以上事宜所涉及的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排他许可使用权进行评估。
经评估,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排他许可使用权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额 | 增减率% |
A | B | C=B-A | D=C/A | |
无形资产净额 | 2,000 | 2,000 |
现将此评估结果告知本公司职工,公司职工如对本次评估的范围、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直接与法定代表人王曦联系。
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相关专有技术
排他许可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一、委托人: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除与该经济行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产权持有人: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四、经济行为:根据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编号:SITRI-2018-WRBS-02、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编号,临NV2018-001,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拟支付现金获得新相微电子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的排他许可使用权。
五、评估目的:资产收购
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新相微电子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的排他许可使用权,评估范围为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
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八、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
九、评估方法:收益法
十、评估结论:经评估,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5项显示驱动IC集成电路布图及相关专有技术排他许可使用权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
十一、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本评估报告方可正式使用。本评估结论仅对本报告所示之经济行为有效。
十二、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本次评估签字资产评估师资质如下:
姚凌 证书编号:31170026
肖钰 证书编号:31170074